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素养,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促进我校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我县教育局关于端正教育行风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昨天下午活动时间,郎正伟校长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师德师风建设动员大会。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为人师表、文明从教。 关爱尊重学生,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不准讽刺、挖苦、侮辱、伤害、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应杜绝安全事故。
(二)、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严禁从事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或以营利为目的招揽学生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得向学生乱收费。
(三)、严于律己,规范从教。 不得违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不私自调课。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班,按时上交规定的各种资料等。
有以上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